与“典”相伴——区司法局开展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普法宣传系列活动

时间:2023-6-6 15:51:32 点击:

        “典”亮广场

        5月27日,区司法局组织“法律明白人”、“普法志愿者”、律师、公证人员以及部分普法责任单位走进闲夏园法治与德治广场,开展“美好生活•民法典相伴”主题宣传活动。活动现场,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咨询等方式,为过往群众解读《民法典》主要内容和法律条文,围绕群众法治需求和热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并在现场播放由市抚顺市司法局录制的“民法典小讲堂”音频,营造了“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”的浓厚氛围。

        “今天我真是学到了许多与我生活相关的东西,而且现场还有这么专业的律师,我想要知道啥就能帮我解答,挺好,真是实实在在帮我解决了一些事。”居民张大爷说道。

        “典”进机关

        为进一步做好《民法典》的宣传工作,切实提高机关干部法律素养,强化法治思维,5月25日,区司法局开展了“送民法典进机关”活动,向机关干部发放《民法典50问》宣传册,并讲解《民法典》与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,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习《民法典》,准确掌握《民法典》,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干部对《民法典》的认识,推动领导干部熟练掌握民法知识,自觉遵守、维护和运用民法典,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。

        “典”上传媒

        各(社区)村、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《民法典》宣传标语,在法治广场、文化长廊开设《民法典》宣传专栏,让《民法典》走到群众身边、走进群众心里。

        “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谁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?”“答案是:国家、集体、私人。”当前,“齐参与”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活动正在微信公众号上火热进行。居民张先生参与活动后表示,通过这种问答的形式学习《民法典》,很有互动性,又能学到法律知识,非常有意思。 

        “典”融讲堂

        结合工作实际,把“百人千场”、村(居)民评理说事点普法、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训与法治大课堂有机结合,邀请各社区(村)法律顾问在活动期间宣讲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《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规,并就民间借贷、土地纠纷、婚姻家庭彩礼返还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,使得宣传工作更接地气。

        “典”护民商

        塔峪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《民法典·宣传50问答》,建设司法所通过“发宣传单+讲解”的方式深入辖区居民家中、商业网点宣传《民法典》、防电诈等知识,光明司法所组织普法志愿者等人员上门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《民法典》等知识,打通了普法宣传的“神经末梢”。

        下一步,望花区将持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《民法典》宣传活动,让《民法典》走到群众身边、走进群众心里,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,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。

作者:抚顺市望花区司法局 来源:本站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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